近日,清远市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制订《关于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三打两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领域职务犯罪提出七项预防意见,保障“三打两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预防职能,明确责任。结合“三打”案件,充分发挥预防职能,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二是加强与重点部门、行业的协助和配合,积极服务“三打两建”工作。主动提供预防职务犯罪咨询服务推动行业部门建立健全廉政管理制度建设。三是深化预防宣传,为“三打两建”工作营造预防氛围。紧密结合预防工作职能,及时宣传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同时,主动与相关行业积极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是深入推进预防宣教活动,为“三打两建”工作提供廉政意识保障。市院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团要围绕“三打两建”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到相关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行政管理人员法制意识。五是切实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对“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六是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为“三打两建”工作发挥参谋作用。针对“三打两建”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发挥参谋作用。七是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确保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查准确高效,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