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城区检察院与清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签订了《清城区院、清城区和平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召开座谈会。该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温新权及预防科干警、区住建局、和平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施工单位、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指挥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签订仪式。
《实施办法》的签订标志着该院对清城区和平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式启动。签订仪式上,该院温新权副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求真务实,坚持抓好工程建设;二是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三是落实新机制新制度,把预防职务犯罪和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最后强调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要以实现“两个满意”为目标,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在搞好工程建设的同时,克服贪念,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从根本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该院主动开展重大工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赢得了该区住建局副局长何灿飞的赞同,并警醒参与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尽职尽责搞好工程建设。
据了解,清城区东城街长埔村南丫洲和平小区安居工程是清城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之一,该小区共建三栋大楼(B1、B2、B3),B1栋于2011年9月开始动工,B2、B3栋今年已通过市的规划许可,按程序完成立项、招投标等工作,三栋大楼的立项资金共计2.394亿元,经研究确定共有住房968户。该小区的全部完工将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对扭转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状、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