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履职,彰显为民理念。佛冈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接到线索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机制,调阅了卷宗材料,多次前往曹某某及其家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收集证据材料。经调查,曹某某与其父亲、祖父母共同生活,其父母早已离异,母亲离家多年。曹某某父亲于2021年因突发性脑充血瘫痪在床,无法自理,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支柱。祖父母均年事已高,在家务农,没有稳定收入。家庭为医治父亲早已耗尽家庭积蓄,每月仅靠祖父母的新型养老保险金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艰难。鉴于曹某某是未成年人,且父亲瘫痪在床、爷爷奶奶年迈无法帮助其准备救助材料,无法自行主动申请。为能够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佛冈县检察院主动履职、全程代跑,多次到曹某某家中引导其准备司法救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切实落实便民高效工作理念。
联合救助,传递司法温暖。考虑到曹某某一家的特殊情况,为最大限度救助曹某某及其家庭,帮助其家庭走出困境,佛冈县检察院向清远市检察院汇报案件情况,两级院决定开展联合司法救助,优先快速办理,决定对曹某某及其家庭给予司法救助金9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通过两级院联合救助,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
多元帮扶,倾心助力解难题。佛冈县检察院积极主动采取“1+N”多元救助方式,即1为检察机关,N为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派出所及村委等,开展多元化救助。佛冈县检察院协助解决了曹某某孩子出生证办理及入户难题;多次走访民政、残联、派出所以及村委等部门,顺利协助曹某某家庭申请了家庭低保,协助曹某某父亲办理了残疾证,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对接,既解决曹某某一家当下的燃眉之急,也为曹某某及家人今后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积极回访,强化人文关怀。佛冈县检察院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曹某某一家进行回访,详细了解曹某某的家庭生活、生活情况,对救助的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对在正常范围内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经回访,由于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曹某某家庭生活条件得以逐步改善,家庭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