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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涉农职务犯罪3月来立案查案45件 涉及52人
时间:2015-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6日上午,在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刘斌通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

  6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据统计,今年3月以来,清远两级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52人,其中,反贪局立案34件40人,反渎局立案11件12人。

  在强调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清远检察机关也注重惩防结合,充分发挥“案前、案中、案后”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的重要作用,在办理各种类案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查办案件 重点打击涉农职务犯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也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但随着“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职务犯罪问题突发、易发、多发,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众切身权益,破坏农村社会稳定,阻碍农业健康发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今年3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市检察机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反贪、反渎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制定《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将生猪标准化养殖场专项补贴、“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补贴、农机专项补贴等惠农专项补贴等方面的职务犯罪作为我市专项工作的重点。

 

重视预防 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在强调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市检察院注重惩防结合,充分发挥“案前、案中、案后”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的重要作用,在办理各种类案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官五进”活动,开展基层法制教育,据统计,三个月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涉农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讲教育39次,受教育人数4254人,开展预防咨询9次,开展预防调查3次,撰写预防报告2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份。

  除此之外,清城区检察院在横荷街道办青山村委会建立了“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加强查办 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斌表示,下一阶段,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在法律层面厘清和保障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从根本上消除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检察机关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专项工作影响力;同时,通过加大预防力度,促进源头治理。各地将逐步成立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结合清远各地实际备好预防课,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国家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同时,清远检察机关将认真总结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治理措施,形成专项工作预防报告,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建立和完善具有清远特色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

  ■案例

连南县委原常委兼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唐联志受贿案

  犯罪嫌疑人唐联志在连南县担任副县长、连南县委常委期间,利用主管国土、矿产资源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连南县国土局原局长毛志东、补充耕地项目承包商鲍某、矿产开发商张某等人在协调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矿产开采权的取得和转让等方面给予帮助,分多次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巨额贿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英德英城街道城南居委会原支部书记龙志辉等人贪污、受贿案

  2012年,在英德市英城街道办浈阳湖拆迁安置工作中,被告人龙志辉利用其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城南居委会副主任杨师德、副支书成汉忠、副主任莫宗齐、英德市英城街道办职工谭锦棠等人,以家属、亲属名义伪造征地拆迁协议,虚构拆迁安置事实,骗取茶园路西航道局北拆迁安置用地14块共1170平方米,评估价114.66万元。另外,谭锦棠还伙同叶伟、李景新共同贪污199.4万,并单独骗取国有安置用地262平方米,价值15.9236万元。

  2011至2013年,被告人龙志辉、杨师德、成汉忠、莫宗齐等人,利用在城南居委会任职的职务之便,为英德市浩翔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等人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该公司及陈建华等人的贿赂款共计110万元。此外,龙志辉还单独受贿33.7万元。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龙志辉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杨师德等人也分别被判处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

 

连山太保镇原镇长张袭勋等人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案

  时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镇长的张袭勋与时任该镇副镇长的李积松、二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组组长黄寿祺、二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组资料员陈代意四人,通过签订虚假的《征用土地协议书》,虚开《征地补偿结算表》、《二广高速公路连山段征地、青苗等补偿款发放明细表》等方式,套取、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目前,张袭勋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李积松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黄寿祺、陈代意因涉嫌玩忽职守及贪污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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