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要闻
市院党组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段期间工作汇报会
时间:2015-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3日,市院党组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段期间工作汇报会,市院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检组长刘联东汇报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检察长刘祥福强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对照检查,真正把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找全、找细、找深、找透,为全面整改夯实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对照检查阶段,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对照检查是专项整治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是专项整治能否见成效、出成果的重要保障。真查实纠是这一阶段的硬性要求,要有动真碰硬的决心,要有拿自己开刀的勇气,要有真抓实干的行动。要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分析透,把解决问题的思路梳理清。一方面,摸底排查一定要深入。要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清理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案件评查、督导检查等工作,明确摸底思路,厘清排查线索,做到查找问题不怕亮丑揭短,不讳疾忌医。另一方面,汇总梳理一定要详细。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应全面汇总、分别梳理。要抓住重点问题、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作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思想、制度、作风等方面的潜在原因和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二是查摆问题要深入到位,使对照检查不虚、不空、不走过场。对照检查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检查问题的渠道和载体,切实将各种不规范司法问题查摆到位。一是要扎实开展内部对照检查。各业务部门个人要进行对照检查,形成个人自查材料,作为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的基础材料;业务部门要查找本部门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形成部门自查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要深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前段时间已听取了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建议。但这项工作还有待深入,已经听取的意见要归纳汇总,对尚未征求到意见的机关单位,要积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方式进行补充收集,让社会各界真正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三是要结合检务公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案管中心和控申科等窗口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规范案件管理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通过窗口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切实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要使检务公开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相互借力、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三是充分发挥市院带头示范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好督导检查。市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同志要按照之前督导检查工作的分工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和全市各业务条线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一是要带头开展好自查自纠。要确保市院在自身司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规法规文件,带头对以往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承担专门监督管理职能的案件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协助办案部门共同查找分析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推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健全完善。二是要突出督导作用。要坚持领导联系、部门督导制度,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在对照检查阶段也要开展一次实地督导,各督导组既要把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传达下去,又要把基层院的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对市院的意见建议反映上来。三是要强化指导作用。市院要加强对各基层院、各条线司法不规范问题汇总梳理的检查把关,对查摆问题不深不透的要坚决返工,责令整改。市院将派员列席基层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检查,不达标的要打回重写,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的不能过关,对走过场的要重新补课,确保对照检查阶段的活动深入扎实。

 
 阳光检务
清远概况
机构设置
检务指南
权利义务须知
12309中国检察网 法律法规库
指导性案例 举报网站
中国检察听证网 重要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文书公开 讲文明 树新风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专栏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清远市人民政府
清远市人大网 
政协清远市委员会
正义网
清远网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  邮编:511515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