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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清远监狱检察室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结合工作职能 “四步法”保护罪犯权益
时间:2014-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驻清远监狱检察室深刻领会活动的重大意义及精神实质,切实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教育与驻监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一看、二谈、三巡、四防、”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把其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具体行动,让罪犯这类特殊群众在改造中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接地气、系民心、解民忧”所作的具体努力和真诚态度,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看”: 阅看狱情简报,了解监管秩序及权益保护情况。

  认真阅看监狱每月报送的狱情简报及狱情分析,重点排查罪犯权益保障、罪犯合法诉求解决、罪犯伤病医治等情况,对狱情简报反映出可能存在侵犯罪犯权益的情况逐一登记,并及时到监区调查了解,协调解决,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罪犯权益。2013年底,驻清远监狱干警们在阅看狱情简报时,了解到五监区罪犯张某在和另一罪犯操作缝纫机时,被车针刺伤右手骨头,罪犯张某提出是另一罪犯弄伤自己,要求其赔偿。驻监干警立即到该监区了解情况,确认该犯得到有效治疗,并查实该犯违反生产安全流程是导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没有证据证明是另一罪犯弄伤他。结合调查的情况,驻监干警及时找罪犯张某谈话,向他保障能得到有效治疗,并教育张某要认真遵守操作流程,服从管教,合理表达诉求。

  二“谈”:开展检察谈话,加强与罪犯面对面沟通。

  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办法》的规定,坚持每周定期随机或定向找罪犯谈话,并作好谈话记录。在面对面的交谈中,深入了解罪犯的思想变化、改造成果、诉求想法,同时向他们了解监狱警察在执法和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侵害其权益的行为。2014年3月,驻监干警随机找十二监区罪犯梅某谈话时了解到,2013年12月梅某在英德监狱调往清远监狱服刑期间的申诉材料被英德监狱二监区狱警扣押,至今未归还。梅某表示其申诉材料非常重要,希望检察官能帮他追回其申诉材料。驻监干警作好详细登记后,立即与驻英德监狱检察室联系,请求驻英德监狱干警向英德监狱了解情况,监督执法。在两个驻监室的努力下,罪犯梅某申诉材料已追回,有效保护了罪犯的申诉权。

  三“巡”:加强日常巡查,完善罪犯劳动及生活设施。

  定期对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巡查,排查相关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标准,了解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基本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身体健康的环节及时向监狱提出意见,督促整改,确保监狱相关生产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切实保障罪犯人身健康。清远监狱的多个监区生产服装,驻监干警在日常巡仓中,发现放满布料的车间内灰尘多、异味大,经了解是生产车间抽风设备老化,通风换气的能力较差导致的,干警立即向监狱生卫科及分管监狱长提出更换生产车间抽风设备的建议。在驻监干警的沟通协调下,目前监狱已对大部分监区生产车间的抽风循环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生产车间的通风效果及空气质量得到很大的改善,有效保护了罪犯及监管警察的身体健康。

  四“防”:加强日常监督,防范侵害罪犯权益行为发生。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在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地点加强对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多方位、多渠道预防警察侵害罪犯权益行为发生;定期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时段,提醒监狱警察留意罪犯的思想变化,防止部分罪犯思乡心切而自暴自弃,自伤自残;定期到禁闭室检查,防止超期禁闭、无法律手续禁闭的情况发生;定期开启检察信箱,排查是否存在警察殴打罪犯的举报线索,经常提醒和告诫各监区警察杜绝殴打体罚罪犯,防止罪犯闹访、缠访情况的发生;定期到医院监区巡查,了解病犯治疗情况,关注精神病区的人员关押情况,防止关押非精神病犯人。2014年3月,驻监干警对监区医院精神病区进行检查,现关押12名精神病犯人,其中5名已被确诊为精神病,另外7名已检查但诊断结果未出。驻清远监狱检察室建议医院监区要尽快将已确诊的5名精神病犯人送至定点关押精神病犯的监狱,确保得到专业治疗。对经鉴定不是精神病、但行为异常的罪犯不能关押在精神病区,要协调监区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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