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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福检察长在市院群众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推行便民利民“四个一”提升窗口部门服务水平
时间:2014-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1日,市院召开群众工作座谈会,对如何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提升窗口部门服务水平进行研究部署。市院刘祥福检察长、相关分管院领导以及控申、民行、案管、举报等窗口部门的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控申、民行、案管、举报等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近年来服务来访群众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并提出了深入服务群众的工作设想。刘祥福检察长充分肯定了上述窗口部门的工作举措,并指出:作为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一线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好不好、服务群众到不到位,都将直接反映在群众眼前,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要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必须围绕窗口部门工作特点,不断增强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以“接好访、看好门、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找准践行群众路线着力点。

  对于如何全面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刘祥福检察长要求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切实推行便民利民“四个一”:

  一是着眼于服务来访群众,实行“上下班一巡查”。要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积极探索群众工作方法,真诚关心来访群众,密切检群关系。今后每天早晨上班前要注意查看市院机关大门处,留意是否有路途遥远、生活困难的来访群众在门外候访。对于候访群众,要主动上前询问并表明身份,及时将其请进接访室或办公室,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待、一腔热情服务”,及时妥善解决来访群众合理诉求。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还要留意市院机关大门处,发现来访群众滞留不走或离去后又返回的,要主动上前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安排干警加班接谈,做好安抚工作,悉心劝导直至他们平静离去。

  二是加强来访案件接待跟踪,实现“每访一答复”。要以人为本,换位思考,对于来访案件都要快速跟踪处理,力争迅速解决,避免来访群众来回奔波。对于无法当场给予答复的来访案件,要实行每访必复:一是明确答复来访群众是否受理,避免群众无谓重复来访;二是及时受理分流案件,主动告知办理部门、办案期限和进展情况;三是主动告知来访群众相关权利义务,主动将手机号码留给路途遥远的来访群众,方便其随时了解案件进展。同时,还要建立完善重大上访案件催办督办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指定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熟悉情况的干警全程跟踪处理,为上访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向承办部门催办,及时回复办理结果;三是必要时回访、探访或带案下访,了解来访案件后续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三是深入联系群众,执行“科室负责人每日一带班”。要把科室负责人带头接访作为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的着力点,控申科要坚持每天一名科室负责人在接访室带班,切实做到三项要求:一是要第一时间接访。有集体访、告急访等重大上访发生时,科室负责人要在接到通知后3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二是要注重工作要求。控申科负责人要提高甄别和预判工作能力,迅速安抚来访群众过激情绪,妥善处置影响信访工作秩序和市院机关办公秩序的非正常上访;三是要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对重大来访事件,当天就要拟写书面报告呈报院领导,力争快速、妥善解决来访涉及问题,让群众满意。

  四是注重能力培养,推行“每周一学习”。窗口部门要坚持每周一次开展学习,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理念和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既要会讲法言法语,又要善于使用群众语言,提升接访干警的服务群众意识和水平;另一方面要组织业务学习交流活动,认真研究各地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和为群众做好事实事的先进经验,努力做到在接访中“认真倾听、细致释法、耐心疏导、热忱关怀”四位一体。在此基础上,要善待群众,在依法维护来访群众权益的同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控申、民行、案管等窗口部门要在服务来访群众方面创先争优,推行“每周至少为来访群众做一件便民利民实事”活动,对于好人好事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并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服务群众氛围。

  (据市院研究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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