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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丨清远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凸显
时间:2021-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期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深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清远、法治广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清远检察邮路”被评为“全省优秀普法项目”,2位干警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一、坚持普法与司法同步,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

  围绕检察职能和司法办案,清远市检察机关有重点地开展经常化、社会化的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不断提升。一是积极开展检察官“五进”活动。组织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尤其在“进学校”活动中,指派检察官分别担任全市144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教育课、模拟法庭、检察官讲故事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5次,引导学生知法尊法。在“进企业”活动中,两级院领导多次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举行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专题的检察开放日4次,评选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助力“六稳”“六保”顺利实现。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岭南绿都·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等重点部署,适时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专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展示专项工作成果。三是大力开展集中宣传。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举报宣传周以及村居“两委”换届前后、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或修改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在街头闹市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加强疫情信息宣传发布工作,做好涉疫情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时期更加遵纪守法。四是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法治宣传。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法治教育,促进其了解法律政策,积极认罪认罚;在审判阶段,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有关群众旁听公开庭审,借助庭审平台向司法办案对象及相关群众及时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刑罚执行阶段,定期为新入监服刑人员上法治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其积极改造。

 

  二、丰富普法工作形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清远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以各类媒体为主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广泛利用《南方日报》《法制日报》《清远日报》以及清远电视台、清远电台、正义网等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发布维护群众利益、捍卫法治权威的宣传稿件800多篇次。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合作,拍摄检察专题片、微电影共7部,在FM88.7《议案释法》栏目定期宣讲法治。积极适应“智慧普法”新形势,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检察资讯,促进检民互动。目前,全市两级院均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累计发布法治类信息2万余条。二是积极打造“检察邮路”。主动与邮政部门合作,在全市邮政储蓄银行62个网点循环播放公益普法广告,先后开展了以生态检察、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检察邮路活动,印制和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共计20000多份,形成覆盖城乡的检察法治宣传网络。三是开展普法志愿宣传。精心挑选青年检察人员组建法律志愿服务队、“岭南绿都·生态检察”法律服务宣讲团等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同时还选派多位干警加入清远市向阳花志愿服务队、清远市“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蓝丝带·平安法治进万家”清远政法志愿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四是充分利用机关大堂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普法。在机关大堂、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案管中心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和普法小册子,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普法宣传片,与清远中立法律服务社联合设立律师工作站提供律师接待咨询,院领导带队为来访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释法说理。

  三、强化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源动力

  在积极对外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清远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内部依法治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法治宣传教育源动力不断增强。一方面,积极开展内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把《宪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新修订法律、党纪条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检察委员会、全体干警大会、检察论坛等形式带头学法用法。院领导、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定期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引导检察人员遵纪守法。同时,先后组织新提拔干部、新任职员额检察官、新任职检委会委员等进行宪法宣誓,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积极完善普法无纸化系统,在门户网站和检察内网设立了学习专栏和普法专栏,将学法用法等情况作为检察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相挂钩。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统筹推进创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活动,清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内部依法治理。深化阳光检务,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自媒体,借助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办案流程、工作业绩,依托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00余条,重要案件信息8000余条,法律文书800余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管理,坚持把检务督察、系统内巡察、案件评查等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和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确保检察权得到严格、依法、公正行使。认真落实特邀人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制度,选任人民监督员42人,聘任特约检察员11人,主动邀请其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充分发挥其专业特点,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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