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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检笔谈丨申艳霞:以“数字革命”驱动未成年人检察提质增效
时间:2022-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将近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形成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为健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提供了法律支持。在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前提下,如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力量推动全面落实“两法”,助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需要更进一步探索。

  变革传统办案思路,树立大数据思维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已经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实践中,未成年人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以及民事权益保障、行政监管、公益保护等各领域问题,充分体现出“多跨”的业务特点。

  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学会用大数据思维审查案件,考虑问题,找准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实现大数据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在数据池的积累、个案分析、类案总结、社会治理上下工夫,真正实现“数据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成效。

  强化碎片化信息管理,为大数据运用奠定基础 

  要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未成年人保护专区”作用,增强涉未成年人相关问题线索的敏感性,并强化对线索的收集、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善于从线索中发现普遍性问题。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要实行“一案三查”,即一并审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损害,评估同步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反之,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也要同步考虑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真正做到“三查融合”。

  要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等问题的分析研判,同时深入推进与公安、法院、卫生健康、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为大数据的运用奠定充分的数据基础。要构建检察监督助推“六大保护”跨场景法律监督模型,实现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从信息化到数字化的新跨越。

推进融合履职,促进诉源治理 

  “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是数字检察的理念。办理个案只是治标,促进解决背后的社会问题才是治本。

  诉源治理是扩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效最重要的环节。从司法办案实践来看,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往往存在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将办案与相关数据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运用大数据检察监督,深挖批量案件,由传统的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普遍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以司法保护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齐抓共管,促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改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申艳霞

清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妇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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