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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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4年第2号)公布《高某潮等人“套路贷”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等3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李某某单位行贿案》《张某某虐待被监管人案》等4件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清远检察机关办理的《黄某某、李某某、郑某某玩忽职守案》入选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黄某某、李某某、郑某某玩忽职守案
据悉,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强化线索意识,在审查起诉涉黑案件中发现公安民警黄某某、李某某、郑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线索后立案侦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准确评估司法人员履职行为与造成的危害结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力指控犯罪,并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领域、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诉源治理。
接下来,清远检察机关将会继续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并与其他司法机关共同努力,用好典型案例“法治教科书”,打造更多优质“法治产品”,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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