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清远市检察机关推动部门协同共治、数字赋能监督、新旧规则衔接、强化法治宣传,推动构建酒驾源头治理新格局。2023年,全市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1335件,占刑事案件总数32.64%,比醉驾治理专项工作开展前下降2.96%;全市受理审查起诉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18件,占交通肇事案件总数7.41%,比醉驾治理专项工作开展前下降4.22%。
推动八个部门协同共治,探索酒驾源头治理新模式
清远市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分析近年来全市醉驾案件情况,发现醉驾综合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察、 教育、公安、司法、交通运输、商务、文体、市场监管等8个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议预防酒驾综合治理措施。
在充分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检察院牵头制定并与上述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清远市预防酒驾专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推动部门联动协同、行业规范管理、人人守法践行,努力建立政府、执法机构、监管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之间联动合作、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酒驾源头治理。
推动数字赋能监督,开拓醉驾深层治理新路径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数字赋能醉驾治理,清远市检察院指导醉驾案件数量最多的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三地,在前期创建的各道路交通类“小切口”监督模型基础上,借鉴省内外相关优秀数字监督模型,通过整合拓展、探索创新,梳理出刑事立案、“刑事下行”、应吊销未吊销、道路运输从业禁止、行政拘留未折抵刑期、适用速裁程序未当庭宣判等十多个监督点,构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数字集约化监督模型群。
通过数字赋能,化被动监督为主动出击,更全面地发现、堵塞醉驾治理方面的监管漏洞,提高整体执法司法水平,推动实现醉驾领域深层次治理。开展醉驾治理以来,全市共筛查出立案线索8件、撤案线索6件,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发现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121处,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18份;发现各类刑事执行、行政检察监督线索86件,制发《检察意见书》85份。
推动新旧规则衔接,规范把握案件办理新标准
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施行前,清远市检察院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新旧规则稳妥衔接。
一是迅速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入学习《意见》并主动与公安、法院对接,对在办的醉驾案件处理意见形成共识,确保新司法解释施行前后有序过渡。
二是指导清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与公安机关、法院就醉驾案件办理流程已取得初步共识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推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三是指导清新区检察院修订完善“社会服务+不起诉”办案机制,引导被不起诉人、被告人积极自愿接受安全驾驶教育和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推动强化法治宣传,引领抵制酒驾醉驾新风尚
结合《意见》对预防酒驾专项综合治理的法治宣传活动内容进行补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涉酒场所、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居及针对特殊群体开展预防酒驾法治宣传“六进”活动,更注重贴基层、出实效,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如清城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析发现本地区62.4%醉驾涉案人员为乡镇户籍,遂调整普法宣传策略,深入飞来峡镇、石角镇、源潭镇等乡镇地区开展醉驾法治宣传活动。
又如清新区检察院在辖区内11个驾校开展“远离酒驾、平安出行”等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驾考人员到该区法院进行庭审旁听,用“身边案例”警醒旁听的“准司机”。再如连州市检察院广泛开展“门楼下”法治大讲堂入村宣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展示酒驾事故案例、讲解法律法规及酒驾危害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