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清远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5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重担当,自觉引领示范。清远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强化部署落实,明确院党组推动填报主体责任,结合2022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清远市院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照“三个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认真查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领导“领头羊”作用。
二是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自学、全员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高检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使全体检察人员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的内容,通报有关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把“三个规定”工作严肃性讲到位,把如实填录受保护的原则讲到位,切实增强检察人员法纪观念和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是严督查,落实报告制度。为了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每月编发两次以上重大事项填报温馨提示,提醒全体检察人员在每月25日前填报重大事项,甚至对部分干警进行“一对一”电话提醒,要求全体人员全面、如实、及时填报,做到全面留痕、有据可查,截止7月1日,清远市检察机关共填报重大事项记录235件,其中清远市院28件,清城区院27件,清新区院19件,英德市院33件,佛冈县院13件,连州市院29件,连南25件,连山14件,阳山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