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协助配合,通过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清远市检察院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座谈会,就住建执法领域相关衔接工作进行了沟通协调。清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段军等人参加座谈。
段军局长详细介绍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现状,并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中遇到执法困难、疑惑进行了阐述。他认为,清远市检察院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清远住房和城乡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刘斌副检察长表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是大势所趋。2021年6月份,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职能具有“一手托两家”的作用,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是推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探索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方式、新方法。
双方还对建立沟通和常态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执法办案情况,疏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以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等方面进行探讨。下一步,清远检察机关将尽快落实衔接机制工作意见,切实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助推依法行政、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为法治建设和清远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