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司法环境,注重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公益诉讼的庭审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指出,两办印发《通知》,是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体现。
刘祥福检察长强调,全市两级院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公益的职责使命,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围绕“公共利益”这个公益诉讼的核心,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与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机关和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公益的社会整体合力;要结合清远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用好公益诉讼“撒手锏”,敢于“亮剑”,为守护清远绿水清山、推进清远法治建设、服务保障民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