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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首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
时间:2017-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规范司法,近日,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太和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琴、区政法委书记冯天佑等领导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太和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是清远市成立的首个检察机关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由清新区院侦查监督科选派1名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干警进驻检察室,每周驻所不少于1个工作日。区公安分局为驻所检察室提供了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为驻所检察官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硬件保障。

  市院副检察长李琴在揭牌仪式上强调,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自我完善,是强化、完善对公安、对侦查权的一线监督,是落实“法律监督机关”职责的应有之义。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更有助于深化和完善法律监督工作,为确保驻所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明确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立案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和诱供行为、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等进行监督。要明晰和履行好驻所检察官的职责,发挥驻所检察官“派驻”的优势,使其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要力量;二是要监督、配合并重,讲究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应以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为契机,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诉前引导取证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过滤功能;三是要主动探索创新,积极总结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经验和成效,建立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共同打造侦查监督工作的清远品牌。

  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挂牌成立,实现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模式从审批监督到参与式监督的转变。清新区院曾德波检察长介绍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四项主要职能:一是立案监督。重点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并对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侦查加大跟踪力度。二是侦查活动监督。重点是对派出所办案中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侦查手段的适用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侦查取证和未及时或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撤案等侦查活动的监督。三是引导侦查取证。注重通过提前介入侦查,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的建议。四是开展类案监督。通过个案监督发现深层次的规律性问题,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有效开展类案监督,进一步规范、完善派出所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据悉,根据工作需要和清新区的区域特点,清新区院还将分别在清西片的太平派出所和滨江片的禾云派出所挂牌成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同时,在总结太和、太平和禾云派出所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整合自身力量,积极推进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年内辖区各派出所全部挂牌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确保检察监督职能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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