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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院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圆满结束
时间:2016-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案管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案管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清远市院于2016年8月25日至26日举办了清远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

  此次竞赛共有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的9名干警参加,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角逐,一批优秀个人脱颖而出,其中,来自市院、阳山、城区、佛冈等地的4名选手获得“第一届清远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来自连州、连山、英德、连南等地的5名选手获得“第一届清远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此次竞赛亮点突出,以赛代训、成效明显。一是竞赛紧扣业务,突出实效性。此次竞赛内容覆盖面广,不仅包括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又紧密结合最高检、省检院领导相关讲话以及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案管业务的实务操作规范。二是竞赛形式多样,突出全面性。此次竞赛包括了综合笔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信息化应用技能测试、业务分析技能测试以及现场答辩等五种考核形式,整个竞赛过程能够全方位的检验选手的理论功底和实操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三是竞赛目的明确,突出成效性。市院始终贯彻以考促学、以赛代训的理念,积极创新业务竞赛工作思路。赛前,市院案管中心围绕案管业务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领导相关讲话,编制竞赛试题,同时汇编形成业务竞赛的题库,发放给各位干警,以供干警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刘春副检察长对此次案件管理竞赛活动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希望全市案管部门干警以此次竞赛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素能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全面提升案管队伍的整体水平,适应检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推进我市案管工作新发展。

 

综合业务笔试考试现场

 

刘春副检察长到考试现场巡考

 

现场答辩

政治处谭永红副主任为获得“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的选手颁奖

 

刘春副检察长为获得“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的选手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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