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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三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时间:2020-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清远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的社会安全稳定。

  清远市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嫌网上销售假酒精消毒液案。获悉案件后,清远市检察院与清城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共同提前介入案件,并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公安机关的案情介绍,查阅相关证人证言,查看了涉案酒精实物和电子数据,并与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建议。

  清城区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嫌销售医用口罩诈骗案。春节期间,该案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编造有N95型号医用口罩出售的事实,以先收取货款再发货为由,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四万多元,并将骗得款项用于个人挥霍,后被清城区公安机关抓获。获知案情后,清城区院立即启动提前介入程序,指派员额检察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建议公安机关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并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严肃惩治涉疫情诈骗案。

  清新区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欧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清新区石潭镇蒲坑村委会移民新村“罗昆山”山脚捕获一只疑似保护野生动物(猴子)准备在家喂养,经清远市林业局野生动物部门鉴定,犯罪嫌疑人捕获的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月28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因野生动物易携带病菌,非法猎捕、贩卖、食用和接触野生动物存在健康风险,2月5日,清新区院派员适时介入侦查,主动与侦查机关沟通交流,详细听取案件侦办情况介绍,并提出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见。

  目前,三起案件均在进一步侦查中。下一步,清远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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