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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7件法律监督案例,清远1案例入选!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3年第3号)公布7件法律监督案例。其中,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医疗美容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案例。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医疗美容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医疗美容大数据分析 行业系统治理

要 旨

针对美容机构无证行医、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虚假宣传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医疗美容行业系统治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2 年 4 月,胡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质的情况下,在清远市清城区一民宅内为唐某实施注射玻尿酸隆胸的诊疗活动,注射的产品除了标识“7D.GANA HA body”外,无明确厂家、无明确成分、无中文标识,唐某注射后引发细菌感染。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且暴露出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监管缺失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清远市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上述线索后决定立案调查,依法调取相关资料,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走访了解情况,查明辖区内存在无证行医、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等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清远市院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调研,通过“12345”热线、粤平安综合网格平台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数据库,排查相关数据 1117条,发现问题线索 32 条,梳理出该行业存在的从业人员资质、医美产品销售规范和虚假广告等突出问题。2022 年 5 月 5 日,清远市院依法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和医疗美容类医疗器械、药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法经营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时查处、全面整治、源头防控。同时召开座谈会,推动多部门形成医疗美容监管合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市的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全面检查,并完善定期巡查、执法协作等长效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清远市院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持续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目前,卫生健康部门已对胡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2 万元、罚款 12 万元的行政处罚;多部门通过专项整治共检查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机构 1122 家,责令整改 25 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32 宗,罚款金额 103 万元,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规范全市医美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清远市院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记者对本案进行了专题采访,深入宣传检察机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成效,全面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医美行业暴露出的侵害人身健康安全问题主动作为,运用大数据分析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美行业监管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形成多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医美行业综合治理格局,促进医美行业服务规范,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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