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出炉!2022年度清远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有~ |
时间:2023-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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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精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大力提升新时代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质效。近日,经过精心组织,市检察院从各基层院报送的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含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民事检察案件中评选出了10个典型案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林某某、朱某某与清远市A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提请抗诉监督案(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丁某等7人与佛冈某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监督系列案(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潘某某与邓某某、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违法公民代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英德市人民检察院) 对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费用应退未退监督案(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黄某某等人追索劳务报酬支持起诉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潘某某与陈某某、谢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支持起诉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对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执行监督案(英德市人民检察院) 姚某与朱某等婚姻家庭抚养费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接下来,清远检察机关将持续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倾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愁心事,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用良好办案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切实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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