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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 推动清远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做好清远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市检察院重部署、抓落实,切实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严要求、亮责任、补短板、强弱项,促使检察官公正执法、担当尽责,促进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目前,市检察院及所辖8个基层院已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了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成立了业绩考评委员会,9月份将对检察官业绩进行模拟考评

  走出去 学先进经验

  8月24日至2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带队到佛山、肇庆市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学习交流活动。刘祥福检察长一行先后在佛山、肇庆两市检察院参加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交流座谈会,两地院领导分别详细介绍了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规则制定的有关情况及做法,参会人员还就检察官业绩考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通过“走出去”学习发达地区检察院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方面先进经验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全市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规则的思路,为今后共同商议破解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存在的难点,推动建立全面、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考评规定,切实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奠定坚实基础。

  抓落实 花精力研究

  8月26日,刘祥福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案件管理室对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作了说明;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介绍了所分管业务部门制定的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的情况。与会人员对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进行了梳理和讨论,就考评体系和关键指标的赋分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让考核指标和计分规则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刘祥福检察长要求: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率先垂范,带头研究高检院的文件,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检察官业绩考评要“考评什么”“怎么考评”;要科学理性地制定、确定业绩考评办法和各项指标,稳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责任感;要立足实际,科学设计,切实增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操作性;要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精准度;要找出差距,努力改进,切实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驱动力。

  再部署 促落实落细

  8月27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耀京传达了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省院《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精神。

  刘祥福检察长强调:检察官业绩考评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实践课题,全市检察机关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切实以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业绩考评引领作用,履职尽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不断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共同推动清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提升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考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院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好考评对司法办案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主动担当作为,加快工作节奏,以时不我待的劲头全力推进考评工作。进一步确保考评细则具有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通过考评,切实将压力传导至每一位检察官,让检察官用心用情把案件办好。要不断优化调整考评指标、计分规则和分值设置,确保考评成绩科学有效。

  ——坚持目标导向,发挥考评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检察官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热情。注重与评先选优相结合,使有担当、有情怀、有能力的检察官脱颖而出;注重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尽最大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与重点指标相结合,突出“案-件比”“两项监督”等重要导向,引导检察官关注重点工作;注重与“三个规定”落实相结合,促使检察官认真执行好“三个规定”。

  ——加强组织领导,打牢业绩考评基础,确保全市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靠前指挥,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压实考评责任、落实考评任务;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各自联系的基层院要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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