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的名单附后。
请李梦雅、易明英、柏湘英三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市人医诊疗卡的请一并携带),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7:50前到清远市人民医院(市体育馆附近)四楼体检中心报到。对不带身份证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请考生携带体检费约500元,多除少补,于体检时交给体检医院,发票自行保留。
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上勿饮水、勿吃早餐。
另,请入围体检考生准备好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体检当日一并上交给体检工作人员。
考生阅读本通知后请发送手机信息至13828507548确认收悉,发送格式为:考生XXX已知悉体检通知,保证按时参加体检。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