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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院召开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工作协调会议
时间:2013-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进我市检察机关“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深入开展, 5月16日,市院邀请了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等12家单位领导到市院参加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惠燕主持,刘祥福检察长、刘斌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侦监一科、侦监二科、公诉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院刘斌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安排、目标、重点和要求,通报了2010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原因等,对如何开展专项工作,他提出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情况交流,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处情况反馈机制,建立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行政执法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召开这次会议很及时,很有必要,清远生态环境资源丰富,目前正处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行政执法部门应主动承担起保护清远绿水青山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保障清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时也请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

  最后,刘祥福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检察机关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既是深入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也是响应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热切期盼。就如何共同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识,为美丽清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合力;三是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调查合作机制,通报专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深入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四是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促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遏制和减少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发生,共同构建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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