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担当 · 护安康
疫情来势汹汹,百姓宅在家中。
行业各显神通,爱国情深义重。
竭尽全力守护,不躲不推不退。
恐惧、隔离、泪水,
逆行、坚守、战斗,
互助、感恩、铭记,
交织着冲撞着。
欺诈、犯罪、蠢蠢欲动,
检察、亮剑、执法为民。
便衣穿成戎装,虽有人间百态,
依旧众志成城,终归春暖花开。
万众“疫”心
疫情期间,清远检察干警和各行各业人员一起,尽心尽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疫”不容辞
疫情袭来,使命在肩,团员青年义不容辞,民之所需,请战应援免费口罩封装,5批青年志愿者35人次完成约18000个口罩封装。
“疫”无反顾
疫情期间,党员争先,顶得上,能下沉,不退缩,为了群众生命安全,义无反顾下沉社区筑牢战“疫”防线。两级院成立党团战疫突击队18支,党员干部和检察干警深入街道社区和村居,支援一线防疫工作400余人次。
“疫”时亮剑
疫情期间,不法分子是非不分,为谋私利制假售假、欺瞒坑骗,对《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置若罔闻,制假售假、非法猎捕、放纵风险。打击违法,检察亮剑,截至目前,两级院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39件45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23人,批准逮捕16件2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件16人,提起公诉12件13人。
“疫”如既往
疫情期间,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像以往一样执法办案,涉疫情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云提审”防疫办案两不误。
“疫”路平安
疫情期间,对内,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干警人人做好防护;对外,全市检察机关14名驻村干部,第一时间投入驻点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村民健康和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焕然“疫”新
疫情过后,车多了灯亮了机器声响起来了,春暖花开面貌新。检察长带头到民营企业调研指导复工复产工作,强化护企暖企八条措施,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疫”往情深
疫情过后,全国人民的感情更加深厚。感恩、铭记、团结、奋进,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
2020 清远检察战“疫”时间轴
1.1月23日起,“两微一端”开始转发疫情防控知识,做好网络宣传引导;
2.1月28日,制定发布《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1月31日,制定发布《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告》;
4.2月1日,制定发布《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工作的提示》;
5.2月3日,召开党组会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
6.2月4日,制定发布《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应对疫情工作方案》;
7.2月5日,刘祥福检察长带队检查市检察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8.2月7日,成立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团员青年战疫突击队;
9.2月10日,与公安、法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10.2月11日起,团员青年战疫突击队分5批共35人次支援清远市新冠病毒防疫指挥部免费口罩发放封装;
11.2月12日起,选派18名党员组成“市检察院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组”,分4批直接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12.2月12日,成立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专案协调指导组;
13.2月14日,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14.2月20日,通过远程提讯设备先后对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同推进;
15.2月21日,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16.3月2日,组织开展干警自愿捐款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17.3月8日,清远电视台报道我院“90后”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事迹,“学习强国”广东平台、广东电视台、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均相继报道;
18.3月12日,刘祥福检察长一行到高新区民营企业调研指导复工复产工作;
19.3月20日,发布打击涉疫情犯罪第一批典型案例;
20.春暖花开,英雄归来!
待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实现中国梦,清远检察与你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