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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检察院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录入日期:2008-03-24

清远市检察院连续三届获评

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最近,清远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2004-2006年度“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这是我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3次获此殊荣。

清远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持之以恒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自1997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1995-1996年度“文明接待室”称号以来,继续在2000年高检院首次组织评选的1997-1999“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中光荣当选,之后在2000-2003年度再次获选,今年,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04-2006年度“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清远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积极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职能,10多年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控申举报工作:

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00年以来,市院控申科对群众2753件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基本解决在首办环节,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认真贯彻落实联合接访涉法涉诉专项活动,对1433人边接访边解决问题、或指引解决途径、或跟踪包案,均已全部办结。坚持检察长接待、批阅重要信访制度和巡回接访活动,每月安排两天为检察长接待日,与各基层院密切配合,利用节假日、赶集日、举报宣传日深入各乡镇、厂、区宣传法制。

二、结合集中处理涉检、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专项活动,严格履行监督制约职能,确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做好息诉工作,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2000年以来,共排查出涉检案件28件,办结28件,其中维持原处理决定10件,撤销原处理决定9件,部分维持部分改变原处理决定5件,给予确认侵权1件,终止复查2件,提起抗诉1件。受理不服法院已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12件,经复查不予抗诉。对本院2003年起作出的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彻底排查,经复查均维持原处理决定。

三、加强指导,规范管理,促进全市控申举报工作的平衡发展。除调卷审查、备案审查外,2000年以来,先后200多次派员到基层院指导工作。注重实践,强化调研,及时总结、转发经验,剖析问题,促进工作。《涉法上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12篇材料被高检院、省院采用。20078月,全市检察机关9个控申举报接待室有7个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04-2006年度“文明接待室”。今年,清新县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同时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殊荣;清城区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英德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四、强化管理,充分发挥举报工作在反腐倡廉斗争中的作用。认真受理举报线索,全力为侦查办案服务,2000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820件,其中为侦查部门筛选有价值的贪污贿赂线索221件,通过查办群众举报线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要案9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07.1万元。同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息诉工作,取信于民,及时有效争取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2000年以来,对159件实名举报全部及时反馈检察机关的阅处结果。

五、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控申举报干警综合素质。2000年以来,通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全市控申举报干警参加省院的业务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加强与其他信访部门的交流学习等途径,切实提高控申举报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目前,市检察院已拥有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控申举报队伍,自2000年以来,共有36人次受到高检院、省、市院的表彰奖励。

 

(编辑:邹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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