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清远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以能动检察深化诉源治理,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9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治全市遮挡窗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1820处,推动出台《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社会治理。
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
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失火案中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不规范是造成该案部分人员伤亡的原因之一。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深化诉源治理,市检察院决定开展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全市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遮挡窗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建议助推建章立制
强化监督指导管理责任
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存在的户外广告招牌得到全面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如市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颁布出台《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和《清远市户外广告招牌及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明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审批和备案程序,进一步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社会治理。
加强宣传保障整改效果
增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部分商户认为自家的招牌是已获得许可才进行设置为由,不配合行政机关进行整改拆除。检察机关协同政府工作人员前往开展释法说理,向商户说明违规设置广告招牌的安全隐患,以及广告、招牌阻碍消防通道的重大责任后果,促使商户最终自愿配合行政机关,拆除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户外广告招牌。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时,两级检察院积极向群众宣传违规广告招牌的危害,引导群众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形时,及时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下一步,清远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聚焦行政合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