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工作举措,近日,市检察院明确八项措施,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保障水平,破解律师阅卷难题
1.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辩护律师申请查阅、摘抄、复制卷宗材料的,依法依规予以准许;对于辩护律师申请查阅录音、录像、视听资料等,经承办检察官书面同意后可复制,但依法属于不能公开的材料除外。
2.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辩护律师提供异地阅卷服务,包括:本地辩护律师向外地检察机关申请阅卷,依托本院接收外地检察机关寄送的卷宗资料;外地辩护律师向本院申请异地阅卷,本院将卷宗资料刻录成电子光盘,通过机要方式寄送至辩护律师所在地的检察院。
3.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本院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到人民法院,方便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进行电子阅卷。
强化服务意识,确保高效优质服务
4.辩护律师提交与案件有关材料的,当面了解材料的主要内容,接收并出具回执;辩护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提交的,安排专人及时接收。对于辩护律师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5.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每日一导、每日绑定、专人负责”工作制度,主动推送、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确保律师实时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掌握检察办案程序性信息。
6.在接待大厅设置业务办理、工作流程等指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改,及时做好更新,便于来访律师办理业务。
强化沟通协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7.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律协建立多层次、经常性沟通机制,主动征求对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8.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立律师满意度记录本,对律师进行满意度调查,记录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定期对照律师的意见建议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律师接待工作和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