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清远市检察院召开庆祝清远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大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部分从检满30年的离退休干部、在职干警分别进行发言。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灶阳宣读从检满30年检察人员荣誉名单。市检察院领导为从检满30年的检察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荣誉章。
“亲自参与了清远检察机关的建立和发展,拿起这个沉甸甸的荣誉章,充满了荣誉感。”从检33年的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志聪表示,这份荣誉充分体现高检院对老检察人员的尊重和关怀。“检察工作成为了我生命中极其重要的部分。”从检31年的退休干部代表方红,说道:“作为一名老同志,我始终对检察事业忠诚不变,初心不改,愿与检察同行。”
会上,刘祥福检察长回顾了清远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发展历程,并就做好新时代清远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刘祥福检察长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自1988年清远建市,全市两级检察院也随之成立。回顾30年的清检历程,几代清检人薪火相传、接续创业,先后荣获国家级、省级荣誉表彰200多人次,多个县(市、区)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刘祥福检察长强调,清远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新的时代坐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继承发扬30年来的宝贵经验,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新起点,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在清远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更加奋发有为。
刘祥福检察长要求,清远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从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始终坚持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不动摇,下大气力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做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持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坚定改革定力,深化“精装修”,努力开拓清远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