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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教育局举行检察长、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时间:2018-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担任法治副校长既是崇高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体现的是我们的法治责任和社会担当。”12月26日下午,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教育局举行检察长、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等7名检察官获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市教育局局长张玉兰等领导,以及清远市第一中学、田家炳中学、凤翔小学等学校领导参加仪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臣生主持仪式。仪式上,与会的各校领导分别向刘祥福检察长等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聘书。

  张玉兰局长表示,一直以来,市检察院注重未年成人司法保护工作,在预防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次聘任检察长、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能够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强化师生的法治理念和尊法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有效提升,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侵害的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刘祥福检察长指出,当前,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强化检校合作,着力构建多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同时,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学生走进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等进行参观学习。

  刘祥福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建立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检校合作示范点,制作一批高质量法治教育巡讲作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保护学生健康安全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与会的各校领导分别向刘祥福检察长等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聘书

 

与会的各校领导与刘祥福检察长等法治副校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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