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要扎实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强调。10月11日,市检察院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学习传达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传达了今年9月下旬召开的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
刘祥福检察长强调,两级院党组要充分发挥对专项斗争的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的能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用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打赢这场硬仗。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向党委、政法委的沟通汇报工作,不断深化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联系机制,切实把案件办细办实办到位。
刘祥福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10类突出问题,聚焦中央督导组通报的国土资源、建筑工程、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采矿采砂等重点领域以及侵占、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黑恶势力,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要落实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盘棋”,充分调配人员参与办案,全面统筹办案力量,真正形成打击合力。
刘祥福检察长强调,落实标本兼治,在综合治理上再强化。要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强化侦查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夯实侦查基础;要加强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要加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刑事抗诉和纠正违法工作,确保不枉不纵。加强源头治理,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尤其针对中央督导组通报的重点领域,注重从相关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入手,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要以督导通报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检视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战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研究解决对策,迅速补齐自身短板,深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两级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办案人员严守办案纪律、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跑风漏气、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