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会上,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学习心得体会作发言。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维护者和实践者,切实保证宪法实施。要找准定位,恪守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在办案过程中,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基本原则,健全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法律监督体系,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拓宽监督思路,严格依宪法依法律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监察法,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充分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法有关内容特别是涉及检察机关的条文,办案人员必须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研究,积极探索,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新模式,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与监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严格依照规定行使手中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以自身行动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刘祥福检察长要求,要统筹结合,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宪法和监察法的核心要义。要立足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如何体现司法为民、如何做好与监察机关的衔接工作”等新时代课题,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把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推动检察事业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