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中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隆重召开。市直工委书记龚志强、副调研员莫剑波莅会指导。市院11个党支部共122名党员参会。会议由本届机关党委委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于宏斌同志主持。
大会听取和讨论了朱惠燕受机关党委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市直工委书记龚志强向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表示祝贺并高度评价市院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力争把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同志充分肯定了本届机关党委的工作,并对新一届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抓好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领导团队,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组织协调作用。突出抓机关党委党员思想政治建设,要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要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警党性修养,着力打造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树立责任意识,敢于担当,要强化实干精神,敢于吃苦,甘于奉献,做好表率,提高党员干警在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抓好、抓实机关党建工作,稳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抓党建促队伍建设、促检察业务工作发展。机关党委要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不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核心力、凝聚力。全院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群策群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同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抓、两不误,确保正确履行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