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会,对荣获2013—2015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进行了表彰。我市清新区院、阳山县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清新区院李灶阳检察长、阳山县院曾德波检察长以获奖单位代表身份出席大会,并上台接受表彰。在全省检察机关,有两家单位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仅有几个地区,我市即为其中之一。
近年来,市检察院按照省院制定的“八化”建设考核标准,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检察院规范建设。结合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工作和推荐评选全国、全省基层检察院示范院活动,在全市营造出你追我赶的浓厚争先创优氛围。以“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分类指导,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纳入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考察评价范围,切实提高抓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过全市两级院不懈的努力,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中都取得了佳绩。2013年3月,阳山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清城区院、阳山县院分别荣获2011-2012年度“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清远市院荣获“广东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在2013-2015年“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中,清新区院、阳山县院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