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清远市直单位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总结表彰会在市财政局召开,对三年来市直单位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清远供电局、清远海关、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水务局6个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会议由市检察院王臣生副检察长主持,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文,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参加创建活动的20多个单位有关领导,以及市检察院、市财政局、清远供电局部分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王臣生副检察长对三年来市直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重点介绍了清远供电局、市地税局等单位的经验做法和突出亮点,并对市直单位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持续扩大预防影响力,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重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主动适应中央对反腐败高度重视、群众对反腐败高度关注的新要求,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姿态,继续抓好预防腐败工作。二是按照工作运作程序、环节、权限等要求,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管理防控制度,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充分发挥本单位人员的工作优势、行业专长和特长,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增强预防宣传教育实效,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廉洁建设。四是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证权力运作公开透明,树立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良好形象。五是各单位领导要把预防工作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结合,努力提升预防工作水平,为推进法治清远、廉洁清远、平安清远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刘祥福检察长为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题为《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预防专题讲座。他指出,各单位要居危思危,正确认识党中央和中纪委提出的 “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通过扯袖子、揪耳朵来预防违法违纪甚至职务犯罪问题;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出简便易行、能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的高质量制度;要注重创造符合社会实际、符合反腐败形势要求的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以推动新形势下预防工作实现新的跨越,达到新的水平。
会上,肖文常委、刘祥福检察长和王臣生副检察长还为荣获“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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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现场颁奖
获奖单位代表合影
王臣生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刘祥福检察长作专题讲座
肖文常委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