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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检察院与市地税局召开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工作联席会议
时间:2015-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远市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开展以来,市地税局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积极行动、创新举措,在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1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带领市院班子成员及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负责人到市地税局与地税局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推进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工作进行交流。

  会上,市地税局局长徐杰对该局在开展创建活动以来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作了总结讲话。刘祥福检察长结合市检察院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对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刘祥福检察长指出,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可谓任重而道远,创建活动仅仅是预防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最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预防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达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目的。他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税务机关应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刘祥福检察长提出,检税两家应发挥各自的优势,针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组织调查研究。着眼于税收执法和税务管理的特点,分析地税部门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成因,从加强地税部门内部防范入手,把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人事财务管理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环节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分析探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和方法,积极总结、推广地税部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他希望市地税局能够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际成效为其他创建单位树立榜样,做创建活动的领头羊。

  

会议现场

刘祥福检察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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