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
会上,刘春副检察长汇报了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有关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刘祥福检察长指出,实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是贯彻省院关于全面加强阳光检务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他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检务公开全面和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能够规范和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办案。要深刻认识做好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把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是严格标准要求,注重提高文书质量水平。要针对今年全市优秀文书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优秀文书为标杆,更加注重文书质量水平的提高。在法律文书公开前,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对文书规范、格式要求、内容表述进行把关,确保不出错漏。要严格把握公开的尺度,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不得公开;凡是可能会给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或者可能会对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在公开时要进行适当处理。
三是强化释法说理,及时消除疑惑误解。要重视终结性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不能用简单的程式化语言或者晦涩的法言法语,要更多地用老百姓能够看得懂、理得清的语言,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作出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要考虑到不同群体公众的接受能力,积极延伸释法说理工作链条,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日、检察官“五进”活动等工作平台,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消除隔阂误解。
四是加强分析研判,有效开展舆情应对处置。面对法律文书公开后随时可能“发酵”的涉检舆情,要及时建立舆情研判、动态跟踪和突发情况处置等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舆情应对小组,做好风险研判和答复释疑的组织保障工作。舆情应对小组要及时收集当事人或者社会公众就法律文书提出的质疑、异议,相关业务部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疏通说理、解答回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