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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关文件精神
时间:2014-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3日,市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上,叶以昌副检察长、刘志英副检察长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的精神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刘祥福检察长指出,中央政法委制定的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文件,对指导政法机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要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扎实措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具体把好“四关”:

  一是把握重点环节,把好责任关。检察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责任方”之一,要坚持高定位、明责任,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两级院要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三个文件”和高检院“三个实施办法”,全面把握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责任追究等改革重点环节,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控申、民行、法警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破解工作难题,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二是坚持诉访分离,把好入口关。严格依照刑诉法、民诉法和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对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应进入法律程序的要及时导入;对存在执法瑕疵但不影响实体处理的,分别不同情况,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及时予以补正,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对涉及其他政法机关的,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有相应的部门接待受理,防止因入口不畅激化矛盾。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快检务大厅、派驻镇街检察室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继续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检察长接访周和举报宣传周活动。

  三是严防程序空转,把好质量关。要高度重视案件办理质量,健全完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机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以及建立控告申诉案例指导制度等办案工作机制,认真审查办理导入法律程序的控告申诉案件。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重点加大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新型控告申诉案件、诉讼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准确认定、妥善补正司法瑕疵,确保该纠正错误裁决的依法及时纠正、该给予国家赔偿的依法足额赔偿、该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该给予司法救助的依法有效救助。

  四是严防“终而不结”,把好出口关。对于案件终结工作,要严格把握终结标准: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或符合终结条件,当事人坚持缠访缠诉的,要依法予以终结。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能“一终了之”,要积极做好终结后续工作,落实好帮扶救助、教育疏导等工作。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因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导致生活困难的,要按照司法救助制度的要求,及时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对不符合终结条件的案件,要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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