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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 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时间:2014-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五”普法工作部署开展以来,清远市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普法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日前,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一、丰富宣传手段,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一是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为主阵地,宣传法治。主动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以及正义网等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精心组织撰写数百篇宣传稿件,通过各类媒体向全社会播报。设置法制宣传牌,在市区广场显示屏、公交候车亭刊播法治宣传标语,推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以“法律六进”为主线,走访送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三是以街头设点为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先后在街头闹市开展“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聚焦司法公正”、“公正司法为人民”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

  二、围绕重点对象,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一是重点围绕青少年群体开展普法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守法在心头”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不强、易盲目冲动的特点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由办案经验丰富的青年检察官组成法律宣讲团,以法制讲座、主题班会、观摩庭审、组织学生与罪犯“高墙对话”等多种方式,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生远离犯罪。二是重点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普法活动。成立送法进企业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地走访计划,并整合《劳动法》、《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企业务工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编撰《维权手册》向企业务工人员发放。组织女检察官到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维权咨询活动,现场解疑答惑,提供法律咨询。三是重点围绕在押罪犯开展普法活动。市院驻监狱检察室干警坚持每月给新入监罪犯上法制专题讲座,增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积极为服刑罪犯提供法律咨询,从法、理、情三方面对其进行耐心讲解和法治教育,消除他们的疑惑,促进积极改造。

  三、突出警示预防,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协助省检察院在全市举办全国检察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图片展,联合市纪委举办以“预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政清远”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图片展,借助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的影响力,承办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二是进机关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到机关单位上法制课,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重点加大渎职犯罪普法宣传力度,以法析理、以案示警,推动解决一些干部、职工对渎职犯罪认识不清、思想麻痹的问题。三是开展“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通过经验示范、法治宣讲、预防培训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学法、认真执法、奉公守法,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结合执法办案,推进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诉求。在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工作中,认真聆听控告举报人反映的情况,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依法进入法律程序的涉法涉诉案件,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二是积极推行释法说理工作。对每起不诉、不抗诉案件制作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和不抗诉理由说明书,结合案件情况,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建立集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接访、检察长接访、案件查询等为一体的检务大厅,在醒目位置公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详细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设置“案件聚焦”、“法治播报”等栏目,以案说法,宣传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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