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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公诉人防止错诉漏诉二名疑犯
录入日期:2005-11-14

连山公诉人防止错诉漏诉二名疑犯

    2005年2月,连山检察院公诉人审查公安提请起诉的蒙甲、李某盗窃摩托车案 ,发现李某只承认销赃而不承认盗窃。公诉人根据现有证据认为与蒙甲共同盗窃的是另有其人,于是列出提纲退案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果然,公安机关查明是蒙乙与蒙甲共同盗窃摩托车,李某确实只是销赃。
    此案起诉后,法院一审判处盗窃犯蒙甲、蒙乙有期徒刑分别为一年八个月、六个月,判处销赃犯李某拘役六个月。三犯均认罪不上诉。
    正是由于检察机关国家公诉人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避免了该案的错诉漏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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