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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院提起公诉的一宗非法经营案得到法院一审支持
时间:2012-09-27  作者:  新闻来源:清远检察  【字号: | |

  近日,英德市法院对英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宗制作生产假烟的非法经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均得到了法院的有罪判决。

  去年5月,被告人何某森通过聘请被告人陈某华、叶某崇、许某忠、朱某灶、陈某君等人在英德市黎溪镇搭建卷烟制假工场,并购进卷烟机、发电机等设备,从6月初开始生产假冒“红梅”等11个卷烟样品。期间,被告人陈某华又雇请了温某滔专门负责制售假烟的运输工作。此制售假烟窝点,设备齐全,内部人员分工明确。生产的假冒香烟主要销往广州,影响恶劣。

  同年6月21日,英德市公安局与英德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前往侦查,现场查获一个卷烟制假工场,收缴制烟机一台(套)、半成品烟支及辅料一批。另查获该工场设在该镇大湖村大湖小学的仓库,收缴半成品烟支一批,经鉴定总价值达1476476.94元。

  英德市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多次与市公安局、市烟草局联系,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掌握了相关的烟草知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何某森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随后依法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英德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本案的七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一年到四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本案的成功起诉是英德市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三打两建”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又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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